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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itle: 浙江江河建设有限公司  •  Size: 22582
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9/6/24 11:44:47         作者:江河

各建筑业企业: 

  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(2014-2020年)的通知》(国发[2014]21号)文件精神,按照区委陶关锋书记“推进信用上虞建设,全力打造全省首批信用县市区”的讲话要求,推动建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,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营商环境,现就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:

  一、高度重视信用体系建设。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,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。2017年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继出台了《关于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》和《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、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》,推进建筑领域信用体系建设,并建立了限制市场准入、资质审批、招标投标、评优评先等约束惩戒机制。各建筑业企业必须引起高度重视。

  二、积极开展立信守信行动。企业信用档案中的每条信息与企业的招标投标、经营合作、融资信贷等商务活动密切相关。去年,区发改局、建管局、建筑业协会、信用促进会联合举办了建筑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培训班。今年4月份,区建筑业协会会同区信用促进会,指导、协助建筑业企业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档案。各建筑业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,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具体工作,并落实人员,加强培训,积极开展立信守信行动。

  三、及时做好信用修复工作。不良信用信息(如行政处罚)和失信行为影响着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评优评先等工作。为鼓励和引导不良信息主体主动改正违法失信行为,省发改委已经印发了《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》。各建筑业企业要对照文件要求,及时做好不良信用信息修复工作,消除不良影响,提升信用水平,促进健康发展。